發布時間:2017-03-07 10:44 作者:admin
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對法國達飛海運集團等14家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違反運價備案的違法違規行為處罰”的決定,并對其中違法情節嚴重的漢堡南美等8家班輪公司進行了約談。
為維護良好的海運市場秩序,堅決打擊惡性低價競爭和“零負運價”行為,促進海運市場持續健康發展,交通運輸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和《交通運輸部關于國際集裝箱班輪運價精細化報備實施辦法的公告》相關規定,對惡性殺價問題比較突出的班輪公司和航線,在上??诎督M織開展了集裝箱運價備案檢查。檢查中發現,法國達飛海運集團等14家班輪公司在經營中存在運價未備案,或者實際運價與備案運價不一致的問題,部分航線上存在零運價情況。 不久前,交通運輸部對法國達飛集團等14家班輪公司送達了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合計處罰金額239萬。1月17日至18日,對其中違法情節較為嚴重的漢堡南美航運公司、金星輪船有限公司、萬海航運股份有限公司、萬海航運(新加坡)有限公司、興亞海運株式會社、高麗海運株式會社、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法國達飛海運集團等8家班輪公司,交通運輸部水運局約談了其中國大陸區負責人,對其違法違規行為提出嚴肅批評,責成上述公司認真檢討和全面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交通運輸部將對其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被約談班輪公司均對違法行為作出了檢討,表示將按要求積極整改,并表示今后堅持依法經營,認真履行運價報備義務,切實執行報備運價,杜絕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2006年以來,交通運輸部不斷加強國際海運市場監管,特別是針對無證經營、違規經營、“零運價”、“負運價”,以及違規在我國沿海港口間捎帶外貿中轉箱等行為加強監督檢查和處罰。 2014年7月至12月,針對中日航線“零運價”、“負運價”問題,交通運輸部對中日航線運價備案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并依據《國家海運條例》,對查出未備案或實際運價與備案價不符,以及不配合檢查,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21家公司的違規經營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此次行政處罰累計罰款425萬元。 2015年8月,交通運輸部對金星輪船有限公司、太平船務有限公司、馬士基航運有限公司、南星海運株式會社、正利航業有限公司、中遠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韓進海運株式會社、以星綜合航運有限公司等8家未報備運價或未按報備運價執行的班輪公司實施行政處罰,累計罰款110萬元。 2015年10月下旬,交通運輸部分別組織赴上海、寧波、廈門、廣州口岸開展了國際海運運價備案執行情況檢查,并依據《國際海運條例》,對查出的未報備運價或未按報備運價執行的17家班輪公司的違規經營行為實施了行政處罰。本次行政處罰累計罰款170萬元。 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進一步加強國際海運市場監管,加大運價備案執行情況檢查和處罰力度,維護國際海運市場健康、有序和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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